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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学生研学活动招标

来源:育才实验学校政教处 作者:李君 发表时间:2023-02-10 访问次数:5241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和规范学校社会实践招标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校讨论决定,现对我校2023年春季学生研学合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简要:
    1.名称: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2023年春季学生研学招标书
    2.日期:2023年3月31日,行程安排为1天(一日来回,不过夜)。
    3.人数:1——8年级全体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4.地点:小学(江北区、海曙区、鄞州区)初中(宁波大市内)(需符合宁波市教育局公布的研学基地及路线要求)
    5.主题:学礼求知春日行,实践成长别样彩  
二、服务要求:
    1.配备课程手册,内容详尽,并按计划进行,不得临时调整。
    2.专业讲师:全程专业老师陪同,引导学生活动和学习。
    3.配备专业人员摄影摄像,并提供存档资料。
    4.交通:全程大巴客车接送,要求车况良好,建议提供3年以内运行车辆,需提供车辆年审合格证明材料。为确保安全,司机需5年以上驾驶大型客车经验,没有交通有责事故记录,心理素质好。途中不得疲劳驾驶。
    5.班主任导师:全陪、地陪全程服务。需持导游证上岗,服务热情、开朗活泼,有带学生社会实践经验。负责学生的安全问题和生活保障。
    6.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形成和路线开展活动,全程不得自行安排任何指定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7.费用控制在150元/人左右。
三、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1.近两年内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旅游、工商、物价、交通等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无重大旅游投诉、行业通报,无影响较大的负面报道。
    2.无因民事经济、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或划拨旅游质保金的现象,且无拖欠款行为的举报。
    3.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单位简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旅游资质证书、委托书等资质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根据路线及要求,合理安排具体的行程、交通、导游及有关保险责任等。
    3.标注线路的分项价格,请注明景点及报价。
    4.投标单位关于安全保证措施、优质服务措施及相应的承诺。
    5.提供类似组团线路及人数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五、开标与评标 :
    1.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2.开标时间: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地点: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观摩教室。
    3.评标人员:教师代表9名、家长32名,共计41名。
    4.评标办法:本项目由学校评标小组参加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各投标单位轮流介绍整个行程的安排、特色和优势,服务项目和经费等情况。原则上考虑行程安排合理、交通方式(车辆使用年限)、服务细致到位情况,同类项目业绩好、企业信誉好的中标,对于低于成本价和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都将作为废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书中不明确的问题可以向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以书面形式予以记录,经双方确认后可作为以后签订合同的依据。评标小组在认真分析投标文书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科学的原则,进行打分。以平均分最高的选举形式确定预中标单位。
    中标后按学校要求与学校签署相关合同,合同以【国家旅游局新版旅游合同(最新版)】为样稿。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签订合同,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单位将从原投标单位中另选中标单位。
六、付款方式:
    项目结束后,双方对本次社会实践行程无异议,需及时按照合同付清全部款项。中标单位必须出具与本单位完全一致的正规统一税务发票。
七、服务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履行义务,若中标人未能按规定的要求执行,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有中标人负全责,招标单位有权延期、打折付款或拒付,并扣除保证金。
联系人:李君
电话:1361574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