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2014年招生文件和宁波市教育局、江北区教育局有关指令精神,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以下推荐实施方案。
一、推荐范围
红梅小学2013年全体应届毕业生。
二、推荐人数
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推荐学生人数2名。宁外和兴宁各一名。
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文强
副组长:翁鸣鹿 沈海峰
组 员: 刘纪兰 黄筠洁 吴敏 曹唯一
家长代表:
四、纪律检查小组
组 长:刘纪兰
组 员:黄筠洁 吴敏 曹唯一
五、学校推荐流程
1、4月25日前确定《红梅小学2014年民办初中招生推荐方案》、成立学校推荐领导小组。
2、4月25日前将《红梅小学2014年民办初中招生推荐方案》上报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查,并在校务公开栏中公示。
3、4月25日六年级三班将名单上交教导处。
4、4月28日(周一)召集符合申报条件学生家长,传达招生精神和相关文件,以及《红梅小学2014年民办初中招生推荐方案》。家长各自核对,符合相关条件并愿意申报的学生在班主任处登记,同日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学生。
5、根据班级推荐名单,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推荐条件学生名单。
6、综合素质汇总。时间:初定4月29日。
7、根据综合素质考核结果,成绩最高分者为学校向民办初中推荐学生,并进行公示(5月4日前)。
8、5月5日前填写《宁波民办初中招生推荐表》,8日前将推荐学生材料上报宁波市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
红梅小学民办初中推荐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4日
1、参加推荐学生:
601:
602:
603:
2、 综合登记。
按照民办初中招生要求,汇总五六年级三学期语数英成绩。
3、 推荐工作程序和要求:
(1)毕业生对照民办初中招生方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向班主任报名 ,由班主任进行审核,班主任向学校教导处上报推荐名单 。
(2)根据班级的推荐名单,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推荐条件的名单。
(3)为校争光考核20分。
(4)学生为校争光考核细则:
五、六年级期间,代表我校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比赛活动,分为体育(最高5分)、艺术(最高5分)、其他类(最高10分)。
个人奖如下记分,集体奖减半记分,教育行政部门协办的各项比赛减半记分。
为校争光成绩,截止到4月30日之前,所得到的奖状和证书。
以后获得的一概不计入成绩
级别
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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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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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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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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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第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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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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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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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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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第3、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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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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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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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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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第6、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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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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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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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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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根据两项考核合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推荐民办初中名单,如有放弃或平分,按考试成绩顺序替补。分数一样,语数英成绩高者排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