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做好宁波外国语学校和兴宁中学招生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推荐方案。
一、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傅俐俐
副组长:黄惠芳(家校联合会成员)
组员:戴建斌、毛东辉、周晓吉、卢逢泾、颜红波及六年级班主任
二、纪律检查小组:
组长:林战峰
副组长:余开颖(家校联合会成员)
组员:蔡波、谢东艳、黄智景、李娜
三、推荐名额:宁外13名、兴宁9名。
四、推荐工作程序及要求:
1、4月23日《推荐方案》报教育局审批。
2、4月23日《推荐方案》在校园网、学校公示栏公示。
3、4月24日下发报名表。
4、4月25日,学生上交报名表及证书复印件,班主任进行资格审核。
5、4月25日,班主任向学校教导处提送推荐参与综合素质考核的学生名单、报名表及证书复印件。
6、4月28日,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申报资格,确定参与学校综合素质考核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7、5月3日下午1:30—3:00,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8、5月3日,推荐名单网上公示。
9、5月7日,学校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宁外(兴宁)中学。
五、推荐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宁波外国语学校2014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和《宁波市兴宁中学2014年初一新生招生方案》,学校在择优推荐的原则上,采用“班级初推、学业评定、综合考核、好中择优”的方式,事先设定推荐办法,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操作。
2、根据推荐方案,学生填写表格,家长、班主任签名后,由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申报资格,确定参加综合素质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注明报考学校,按招生条件要求允许两校兼报。
3、根据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推荐名额出现若干学生考核成绩相同时,则按照五上、五下、六上的期末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的总和来确定最后一名的推荐名单。
4、最后确定推荐名单在学校的公告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江北区实验小学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