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实验小学作为市级游泳训练基地,为上一级培养、输送优秀的游泳运动员,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意见,特制订游泳特招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傅俐俐
副组长:屠亚萍
组员:戴建斌、蔡波、陈海炳、毛东辉、孙泳、汤芹、陈松、陈龙昉
二、特招资格:
1、专业成绩必须经过六个月以上体育专项训练,并经过体育部门确认有培养前途的适龄儿童。
2、符合新生入学资格。
3、户籍在浙江省内。
三、特招名额:12名。(男生6名,女生6名)
四、操作细则:
1、组织机构:
由区体育局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审核游泳特长生特招工作。
2、特招顺序:
⑴入学申请:游泳特长生根据特招条件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随带户口本复印件。时间:5月3日,下午12:30―13:30;地点:三楼教师书吧。(教导处负责)
⑵家长面谈:5月3日,下午13:00―14:00;地点:校长室。(校长室负责)
⑶游泳测试:100米混合泳(蝶泳、仰泳、蛙泳、自由泳)。测试时间:5月7日,下午2:30;地点:游泳馆。(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纪委监督)
⑷录取办法:5月7日下午4:30,根据游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名单(家长面谈作为参考依据,)并通过电话告知录取情况。正式录取时间:5月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公示方法:校园网公示、校门口公示。(校长室负责)
⑸签订协议:家长与校方签订游泳训练协议,领取入学通知书。时间:6月11日。地点:教师书吧。(校长室负责)
四、退出情况说明:
入学后,凡是退出运动队不参加训练和比赛的学生,按区教育局规定一律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招生纪律:
游泳特长生特招工作严格遵守区教育局各项招生规定,在区纪委、区教育局全程指导和监督下,恪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招生方案有序、顺利地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特长生招生工作。
江北区实验小学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