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幼儿园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结合与我园实际情况,依据《纲要》精神,力争通过本次活动,提高教师群体素质;加快教师各方面能力提高和发展,同时为了鼓励教师们的积极性,本次手工作品展示活动还设立了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具体标准见评分表格)
二、参加活动作品展示对象:全体教师
三、活动要求:
作品富有童趣、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形象逼真、富有创意,选用材料安全卫生,可以利用废旧材料。
四、活动时间:4月13日——4月24日
五、展示时间:4月24日中午上交作品并展示评比。
六、评分细则:1、每幅作品标号编号1—12号
2、作品不注作者姓名,每位老师参加评分。
3、评比结束由园部领导及马凤艳、夏小美老师进行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