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北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持有流出地乡镇(街道)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其老家没有监护条件;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截止2016年4月底与江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在江北区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3、父(母)在江北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16年4月底,已连续在江北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4、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江北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生育状况证明》(5月10日前凭以下证明到暂住地社区(村)开具:(1)户籍地计生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户籍地村(社区)、乡镇(街道)及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出具的《外来育龄人员生育情况证明》;(3)暂住证、身份证);
5、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6年4月底,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两证地址相符(暂住证和租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6、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原件和复印件);
7、儿童免疫证(原件和复印件);
8、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各幼儿园提供原件)
二、申请时间
1、4月26日9:00—5月6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baoming.jbedu.net/
2、5月20日—21日初审通过的学生,根据短信通知的时间到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宁波市修人学校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