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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洲路小学财产保管制度

来源:办公室 作者:胡燕芸 发表时间:2013-11-07 访问次数:987

、维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责任。

二、学校财产登记、保管工作由总务处全面负责,下设几个专用教室及保管人员。

阶梯教室

郑玲  潘思璇

多媒体教室

陆鹏飞

科学教室

鲁旭

科学仪器室

音乐教室

吴松松

美术教室

杜赛红

国际象棋室

虞剑波

电脑教室

阮军军

书画教室

王晓琴

图书室

胡燕芸

学具室

叶小燕

各班教室财物由班主任进行登记、保管。各办公室财物由各年级段长进行登记、管理。

三、为使财产登记规范有序,各负责人员应认真做好下列几点:

㈠将保管物分门别类,合理安置。

㈡做好保管物的登记,对新增加的要及时登记,对损失的要办好销帐手续,强调登记的及时性、延续性。

㈢因教学需求在借用过程中,必须办理好借用手续,出校外须经总务处同意,禁止“公物私用”。

㈣总务处负责学期结束的检查工作。

希望各负责同志能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学校的后勤工作更趋完善。

 

宁波市泗洲路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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