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是每位教职工应尽的责任。
二、学校财产登记、保管工作由总务处全面负责,下设几个专用教室及保管人员。
阶梯教室 |
郑玲 潘思璇 |
多媒体教室 |
陆鹏飞 |
科学教室 |
鲁旭君 |
科学仪器室 |
音乐教室 |
吴松松 |
美术教室 |
杜赛红 |
国际象棋室 |
虞剑波 |
电脑教室 |
阮军军 |
书画教室 |
王晓琴 |
图书室 |
胡燕芸 |
学具室 |
叶小燕 |
各班教室财物由班主任进行登记、保管。各办公室财物由各年级段长进行登记、管理。
三、为使财产登记规范有序,各负责人员应认真做好下列几点:
㈠将保管物分门别类,合理安置。
㈡做好保管物的登记,对新增加的要及时登记,对损失的要办好销帐手续,强调登记的及时性、延续性。
㈢因教学需求在借用过程中,必须办理好借用手续,出校外须经总务处同意,禁止“公物私用”。
㈣总务处负责学期结束的检查工作。
希望各负责同志能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让学校的后勤工作更趋完善。
宁波市泗洲路小学
201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