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教基〔2018〕80号
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段学校
各类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加快推进高中段学校多样化发展,加强特色示范学校建设,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根据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甬教基〔2018〕42号)精神,经研究,现将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符合条件的招生学校提出申报,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区县(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纳入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未列入计划不得招生。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区县(市)属高中段学校特长生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审批,获批的学校应根据学校实际制定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纳入该校招生总计划。各校招收特长生、特色班应立足本地招生,传统特长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特长生、特色班总的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额的20%。
二、招生学校的资质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校可申请体育、艺术、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天文)、文学创作等相关类别特长生、特色班招生:
1.积极推进课程改革,模范执行国家教育法规和课程计划,相关项目有课程建设规划和课程,特色教育成效显著;
2.特色项目师资配备充足,教学理念先进,培养目标明确,教学设施健全。
3.近三年来,学校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竞赛、活动展示中成绩突出,或为市级以上体育、艺术、科技等特色学校(含传统项目学校)。
三、报考条件
报考特长生、特色班招生的学生应符合宁波市高中段学校报名条件,在初中学习期间学业成绩良好(报考普高综合素质评价应3P1A以上),且具有所报项目的特长和发展潜质。具体要求如下(原鄞州区高中段学校2018年招收特长生、特色班具体要求暂参照鄞州区甬鄞教普〔2016〕44 号文件):
1.体育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条件为: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八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或具有相当水平(稀有乐器如:双簧管、大管、大号、圆号、长号、低音提琴、中提琴等可以适当降低级别)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者虽然无相关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艺术技能,具有较高艺术素养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3.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条件为: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荣誉,或参与初中学校相关社团活动并取得市级以上比赛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招生学校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的报考条件。
四、招生办法审定与公布
1.符合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条件的高中段学校以及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区县(市)属高中段学校,需填报《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学校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培养方案(含培养目标、课程计划、师资、经费保障及设施条件等)。直属学校和面向全市范围招生的区县(市)属高中段学校,须将以上表格于4月9日前书面报宁波市教育局,并同时以电子文档形式报至twychu@163.com。
2.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按照“合理布点、突出特色、集中优势、提升水平”的原则,根据学校申报项目的师资及设施条件、培养计划、教育教学质量等综合情况,审定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资质以及该校2018年招生项目和计划数,统一纳入总招生计划。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布2018年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考试录取办法。
五、专业测试报名办法
1.专业素质测试
(1)直属学校和允许跨区招生的学校,专业素质测试报考方式由各校自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5月8日前)自行向招生学校报名,允许考生参加多所学校(含普高、职高)的专业素质测试。
(2)面向当地招生的区县(市)属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报考办法由各地教育局制定。
2.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应填报《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资格审查表》(由招生学校自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招生学校自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把关,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六、考试与录取
1.招生学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标准、条件、程序、范围、综合成绩折算方法等内容,在招生录取方案中详细列明,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按一定权重合成。其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不高于90%。
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公式如下:
中考总分
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专业素质测试得分×(1-α)+ 考生中考成绩×α
专业素质测试总分
注:α为中考成绩所占百分比
2.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考试由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专业素质测试两项组成。考生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相关专业素质测试(各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须在5月12—13日内完成)。测试结束后,招生学校要对外公布所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特长相关综合素质类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5天。《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5月25日前报至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的区县(市)属高中段学校将汇总表报市教育考试院)。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学校的测试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对直属学校和跨区招生学校的专业素质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3.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录取工作统一纳入中招录取,优先在零批次录取。特长生、特色班考生根据专业素质测试成绩,自主选择1所普高或职高学校填报志愿,在招生计划内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录取中出现同分现象时,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高中段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执行。
其中,跨区招生的学校需将拟录取的跨区特长生、特色班名单(见附件3)交市教育局中招办审批,经中招办同意,由招生学校凭市教育局中招办的函,直接与生源地教育局中招办联系,办理录取手续。
七、监督与管理
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受到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的高度关注。各地、校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完善措施,坚决杜绝招生过程中的各种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校长是各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阳光招生,落实责任追究等制度。不得私自降低录取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凡在特长生、特色班招生计划申报、专业素质测试、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以及对特长生、特色班报考资格审查把关不严的学校,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下一年度招生资格。违规考生,取消其当年录取资格。
3.各招收特长生、特色班的学校,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加强特长生、特色班的管理,保证特长生、特色生在校学习、训练的落实。各学校要为每一位特长生、特色生单独建档,记录特长生、特色生培养发展过程,高考后对该学生三年的发展进行总结,探索特长生培养的方法。
4.市教育局将定期对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学校工作进行评估,重点评估学校特色发展状况、教学质量、人才输送、竞赛成绩等内容,对评估不合格的学校,予以黄牌警告,一年内如仍未明显改进,取消其下一年度该项目的招生资质。
附件:1.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学校申报表
2.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
3.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跨区)拟录取名单
宁波市教育局
2018年3月23日
附件1
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
招生学校申报表
学校名称(公章)
招生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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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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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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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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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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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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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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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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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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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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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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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在综合总分中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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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测试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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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中考成绩(可设或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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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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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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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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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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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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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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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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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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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招生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汇总表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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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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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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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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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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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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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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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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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主要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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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附件3
2018年宁波市高中段学校特长生、特色班(跨区)拟录取名单
学校(公章): 校长签名: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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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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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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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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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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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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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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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成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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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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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成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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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阶段主要
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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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填表日期:
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