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8年3月底,在江北区办理居住登记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18年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暂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江北区外来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4、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5、儿童免疫证;
6、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幼儿园提供);
7、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
1、5月4日9:00—5月9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5月18日—19日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到相关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洪塘实验学校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