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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

来源:洪塘实验教导处  发表时间:2018-04-23 访问次数:1454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191日—20128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83月底,在江北区办理居住登记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18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暂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江北区外来人员生育情况证明》;

4、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5、儿童免疫证;

6、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幼儿园提供);

7、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

1、549:0059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518日—19日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到相关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

 

洪塘实验学校

                          2018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