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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 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应栋斌 发表时间:2018-11-06 访问次数:1442

关于开展宁波市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

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
       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是宁波市教育局青年教师培养的一项传统特色品牌项目,几十年来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有力保障了我市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继续举办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员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行为。
(二)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下述条件符合一条即可。

    (1)具有县级及以上综合类荣誉称号;

    (2)在教坛新秀、优质课、技能竞赛等教学业务评比中获县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3)农村学校教师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农村学校范围指享受农村中小学教师任教津贴的学校。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以职称证书或批文为准。
二、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本人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填写《宁波市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学员报名表》,报区县(市)教育局。
(二)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后,请按照《材料报送指南》(附件3)分别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的报名表和汇总后的推荐名册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送至市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职高系统的报名表和汇总后的推荐名册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送至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办公室。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职高学校分别将报名表、推荐名册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稿报市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和职成教教研室办公室。各区县(市)教育局将《宁波市第十一届中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第五届“学术基地”申报表》一并上报市教育局教研室办公室。

(三)报送日期截至9月3日,逾期不再受理。

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联系人:龚晓燕,联系电话:87680838,电子邮箱:40438080@qq.com。

宁波市教育局职成教教研室联系人:李静珠,联系电话:87079125,电子邮箱:63809997@qq.com。

(四)导师由报名教师自己选择,每人可选2名导师(见附件1),通过考试后由学科考核组统筹安排结对导师。本文相关表格都可从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index.asp)和宁波市基础教育研究网(http://www.nbjys.cn/)下载。
三、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报名者经笔试后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划线比例根据导师人数和报考人数确定),上线教师参加面试,根据笔面试总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笔试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课堂教学设计和研究能力、相关教育教学理论。纸质考试,分值100分。
面试内容:教育理念及教学规律的理解,学科知识及课堂教
学能力的把握。面试答辩,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9月22日上午8:30-10:30笔试;9月22日下
午2:30前公布面试入围名单,2:30开始面试。请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宁波外事学校(海曙区启运路298号),联系人:
张军辉老师,联系电话:87661968。
请各区县(市)教育局做好参加考试教师的组织工作,按时、准确、完整上报考生名单。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具体负责,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发文公布。
四、导师名单和招徒名额
凡在宁波市基础教育领域一线岗位工作的特级教师均有参加带徒工作的义务,带徒导师的名单及招徒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今年暑假获评省特级教师的也需参与第十一届带徒活动,招徒名额届时由学科组调配。已调离基础教育领域一线岗位工作的特级教师(含退休)不再参加带徒工作。1961年9月1日以前出生
的特级教师不再参加本届带徒工作。
五、带徒形式及时间
带徒工作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负责组织与实施,市特级教师协会协助。特级教师(名教师)跨区域带徒活动时间每届三年。本届从2018年9月起至2021年9月结束。

    (1)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员在导师指导下,系统学习教育及学科相关理论著作,自觉以教育教学理论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

    (2)在职学习和跟师见习相结合。学员要主动跟导师联系,三年时间要保证有一定时间跟师学习,每学期不少于3天(分散集中均可);导师要主动关注学员的学习,每学期面向学员的示范课不少于一节。

    (3)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学员以与结对导师分散学习为主,但为了整合学科师资优势,取长补短,每个学科每学期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学科集体带徒活动。

    (4)学员学习和区域教研相结合。各级学科教研员要和带徒学科组长(见附件2)积极沟通,带徒学科组长要和本学科教研员主动商量,通过带徒活动带动区域性学科教研活动,让更多的年轻教师受益。

六、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分统一要求和学科要求。统一要求各位导师和学员按时上交带徒登记表、三年成果登记表和1篇文章(考察报告、论文、教学设计、课例评析均可)。学科要求由各学科自行确定,建议课堂教学和书面考试相结合。结业考核在本届最后一个学期举行。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市教育局核发“特级教师带徒结业证书”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学员申报相应学分,表现优秀的,颁发“特级教师带徒优秀学员证书”。没有参加考核及考核未通过的学员不颁发结业证书。特级教师协会“学术基地”学校的学员的结业要求相同,由特级教师协会颁发结业证书。
七、“学术基地”学校建设
为了充分利用特级教师(名教师)带徒资源,促进教师发展学校建设,扶持农村薄弱学校,将确定20所左右学校为市特级教师协会第五届“学术基地”学校。各区县(市)可在教师发展学校和农村薄弱学校中各选择上报1所,四个功能区可选择上报1所,市直属学校可根据实际上报。“学术基地”学校由学校自愿申报,各区县(市)教育局在各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推荐,最后市特级教师协会理事会审核批准。“学术基地”支教活动由市教育局领导,市特级教师协会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其他事项
(一)倾斜政策
(1)特级教师(名教师)带徒活动选拔学员重点向农村尤其是海岛、山区等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倾斜,义务段和幼儿园每位导师至少要选带1名农村学校的学员;同时也将向教师发展学校中的优秀指导教师倾斜。
(2)获得各学科大市教坛新秀一等奖前二名的教师、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大市一等奖的教师免除笔面试,直接录取。
(二)管理与指导
跨区域带徒工作由市教育局领导,市教研室和职成教教研室负责日常管理,市特级教师协会协助业务指导。特级教师(名教师)带徒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学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推荐选送工作,确保这一活动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