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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北区红梅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来源: 作者:红梅小学 发表时间:2019-04-25 访问次数:1112

 

2019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根据江北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在201291日—2013831日内出生,且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房产系入学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1.本校施教区:

1)东至江北大河、南至甬江、西至倪家堰河(大通路)、北至环城北路环绕地块

2)东至大通路,南至甬江,西至人民路,北至大庆北路

  3)乌隘(董家、李家)

主要范围:绿梅社区、红梅社区、文汇新村、孔浦一村、孔浦二村(除桂家、张家)、百合社区(下白沙、大通桥)

2.登记办法:

凡户口或房产证在上述地址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各幼儿园提供)到本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日期:427日—28

    上午 8201100,下午100300

4.在本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在613日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此通告。

        江北区红梅小学

    2019525

2019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291日—20138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条件:

需要在我区学校(含民办)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凭江北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情况,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区内小学一年级的申请。

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93月底,在江北区办理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及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区居住登记证明,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19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4.儿童免疫证;

5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幼儿园提供);

6.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

14309:0056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517日—18日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到相关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