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北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根据江北区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凡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内出生,且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房产系入学儿童父母共同完全拥有或单独完全拥有)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的小学办理登记入学手续。
1.本校施教区:
(1)东至江北大河、南至甬江、西至倪家堰河(大通路)、北至环城北路环绕地块
(2)东至大通路,南至甬江,西至人民路,北至大庆北路
(3)乌隘(董家、李家)
主要范围:绿梅社区、红梅社区、文汇新村、孔浦一村、孔浦二村(除桂家、张家)、百合社区(下白沙、大通桥)
2.登记办法:
凡户口或房产证在上述地址的适龄儿童,由家长陪同,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复印件、幼儿基本信息表原件(由各幼儿园提供),到本校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日期:4月27日—28日
上午 8∶20—11∶00,下午1∶00—3∶00
4.在本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在6月13日到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此通告。
江北区红梅小学
2019年5月25日
2019年江北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通告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年满六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适龄儿童,经网上预报名后,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提出就学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条件:
需要在我区学校(含民办)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需凭江北区流动人员量化积分情况,为其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区内小学一年级的申请。
申请办法: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需在我区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应提交下列证件:
1.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9年3月底,在江北区办理居住证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及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区居住登记证明,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2.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在江北区内缴纳社会保险 (截止2019年3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该适龄儿童的户口簿;
4.儿童免疫证;
5.幼儿基本信息表(由就读幼儿园提供);
6.暂住地街道(镇)提供的流动人口综合积分确认单(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时间
1.4月30日9:00—5月6日16:00登录江北教育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5月17日—18日根据网上预报名情况,到相关学校现场提交材料,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的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由新生入学学校发出入学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