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洪塘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规范教育系统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关于印发江北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区人【2010】)41号)、《关于对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甬人社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妥善解决本单位岗位设置后内部岗位晋升的矛盾和问题,切实提高内部岗位晋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特制定《宁波市洪塘中学内部岗位晋升实施方案》。
一、成立内部岗位晋升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胡龙华 赵志华
组 员:马鹤森 张 静 沈 欣 朱长彪
二、岗位等级晋升对象
本校在编符合岗位晋升基本条件所有教师。
三、岗位等级晋升基本条件
(一)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有空缺情况才能晋升。
(二)根据北区人【2010】41号文件精神,晋升到相应较高等级岗位的人员,应满足在较低等级岗位聘任4年及以上,不能连续晋升二个岗位等级。(助理十二级晋升十一级必须同时满足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4年及以上)
(三)正高四级、副高七级、中级十级、助理十二级、员级十三级凭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按程序进行职务晋升聘任,不属于内部岗位等级晋升范畴。
(四)任现职期间,每学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五)离退休1年内人员应在单位专技有空岗位前提下优先晋升。
(六)交流人员和区外调入人员在宁波市洪塘中学工作满一年后其晋升的基本条件等同于本单位同类人员确定,个别辞职又重新招聘入系统人员的晋升年限按照最近一次招聘录用时聘任在初级、中级、高级对应的最低岗位等级的时间重新起算。
(七)最后晋升人员以人社局审核结果为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晋级(一票否决):
1、有悖于师德(含有偿家教、体罚及变相体罚、酒驾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3、拒不接受培训、交流、班主任、教学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务的;
4、弄虚作假、伪造获奖证书或剽窃、抄袭论文的;
5、不遵守劳动纪律,无故旷工者的;
6、因玩忽职守造成单位安全责任事故的;
7、其它违反教育部门有关规定的。
四、岗位等级晋升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学生健康发展为本,依据教师个性特点、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引导教师规范、有序、持续、专业发展。
(二)专业发展原则。以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共同体构建为原则,提高教师专业发展认识、专业发展策略和专业发展能力,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有序开展。
(三)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工作规范开展工作,为职称评聘工作提供规范、严谨、公正的工作氛围。
(四)稳定性原则。岗位等级晋升工作 ,是教师队伍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工作开展要确保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五)择优性原则。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量、注重实绩、择优晋升的原则。
五、岗位等级晋升办法
(一)根据内部岗位各级别的空岗数,按岗位聘用年限由长到短,依次确定内部岗位晋升人员。
(二)当出现岗位聘用年限相同时,按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限由长到短,依次确定内部岗位晋升人员。
(三)当上述都相同时,按教师在宁波市洪塘中学服务时间长短,依次确定内部岗位晋升人员。
(四)当上述都相同时,由考评领导小组对教师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表见附件一),依次确定内部岗位晋升人员。
六、内部岗位晋升以后须在本校服务满三年。
参与区交流人员除外
七、工作流程
1、公布晋升方案及当年空岗人数;
2、内部岗位晋升考评领导小组根据晋升方案对人员进行审核及排序;
3、确定晋升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上报名单。
宁波市洪塘中学
2020年5月9日
附件一:
宁波市洪塘中学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排序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江北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北区人【2010】41号)、《关于对加强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和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甬人社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在优化岗位管理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岗位竞争激励机制, 现将我校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工作规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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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德为先。
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作为岗位设置内部岗位等级晋升的首要条件。在教师岗位等级晋升工作中,对于存在有偿家教、体罚学生、酒驾等行为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师德考核予以“一票否决制”。
-
注重工作实绩。
对于符合岗位等级晋升条件的教师,学校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采用“综合积分”方式进行排序 ,具体分数对应如下:
备注: 所有项目均对晋升人员近四年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分。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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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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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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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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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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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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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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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由教务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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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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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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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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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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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组长、年级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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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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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组长、副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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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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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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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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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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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接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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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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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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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接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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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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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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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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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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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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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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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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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合格、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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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分/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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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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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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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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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计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论文发表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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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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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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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评比(教学比武),课改、教改评比、论文获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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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一:
宁波市洪塘中学教学业绩评分方案
一、学生学业成绩
以每学期期末教务处统计汇总的考试成绩为准、一学年二次,每学期最高为6分,每年最高12分,统计时间为近四年期末成绩。以所担任的行政班级的平均分、优秀率、合格率三率进行排名。
情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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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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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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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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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4
|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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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率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合格率名次
|
1
|
2
|
3
|
4
|
5
|
6
|
每项得分
|
2
|
1.5
|
1
|
情况二
|
任课教师5人
|
平均分名次
|
1
|
2
|
3
|
4
|
5
|
优秀率名次
|
1
|
2
|
3
|
4
|
5
|
合格率名次
|
1
|
2
|
3
|
4
|
5
|
每项得分
|
2
|
1.5
|
1
|
情况三
|
任课教师4人
|
平均分名次
|
1
|
2
|
3
|
4
|
优秀率名次
|
1
|
2
|
3
|
4
|
合格率名次
|
1
|
2
|
3
|
4
|
每项得分
|
2
|
1.7
|
1.4
|
1
|
情况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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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3人
|
平均分名次
|
1
|
2
|
3
|
优秀率名次
|
1
|
2
|
3
|
合格率名次
|
1
|
2
|
3
|
每项得分
|
2
|
1.5
|
1
|
非文化课教师或无法进行考核的文化课教师由学校“教学业绩考核小组”量化打分,具体细则另订。
二、指导学生获奖
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同一名学生同一项竞赛取最高荣誉,不同项目比赛获奖可累计。该项计分最高分为8分。
级别、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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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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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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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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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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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
|
4
|
3
|
团体奖在对应分数乘以2
|
省
|
5
|
4
|
3
|
2
|
市
|
4
|
3
|
2
|
1
|
区
|
3
|
2
|
1
|
0.5
|
附则二:
宁波市洪塘中学教师个人获奖评分方案
综合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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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级政府颁奖的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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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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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春蚕奖12分、市王宽诚奖10分、区级教育部门等单项奖6分。获得市、区优良班集体的班主任按同等级别优秀班主任减半加分。只计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各种协会、团体颁奖的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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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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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
7
|
党委、政府颁奖的综合性先进个人
|
省级
|
12
|
市级
|
8
|
区级
|
6
|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
国家级
|
12
|
省级
|
10
|
市级
|
8
|
区级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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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性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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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教师、学科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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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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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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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奖项须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奖,只计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省特级教师、市名师、骨干及省教坛新秀不受年限限制,市(区)级教坛新秀、区名师、骨干任期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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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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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坛新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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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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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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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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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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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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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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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教改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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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奖、教科研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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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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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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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成果由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科研部门颁奖的有效。集体项目有效排名:省级前5名、市级前3名、区级前1名。鉴定或结题的按1/3计分,未鉴定或未结题的不计分。教科研部门规划课题按基础教学成果奖低一个层级计分。只计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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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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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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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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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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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课评比(教学比武),课改、教改、论文评比获个人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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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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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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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奖项须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奖,只计最高一项,不重复计分。优质课评比(教学比武)省级及以上不受年限限制。其余需是任期内有效(论文发表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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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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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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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一,二,三等奖
|
8.7.6
|
区级一,二,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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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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