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根据江北区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年小学招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上级法规文件为依据,根据学校实际,依法依规实施小学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办法
(一)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二) 入学条件
申请在尚德学校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具有以下条件:
1. 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双方都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一年以上且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
3.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及以上,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三)报名录取
1.手续办理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录取顺序
(1)第一批录取条件
①父母双方都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父母双方均已办理《居住证》,并提供父母双方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②父(母)在宁波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③已申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
(2)第二批录取条件
①父母双方都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父(母)已办理《居住证》,并提供父母双方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②父(母)在宁波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③已申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
(3)第三批录取条件
①父母双方都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父母双方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②父(母)在宁波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③已申领外来务工人员积分
(4)第四批录取条件
①父母双方都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20年5月底,父母双方或一方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并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江北居住一年及以上的居住证明)。
②父(母)在宁波市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 (截止2020年5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半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3.录取办法
1.按照学校招生人数从第一批开始录取,如果有学额再录下一批,直至录满为止。
2.同一批次的人数超过招生数,按以下顺序依次录取。
(1)积分高的优先
(2)无积分的父母双方均有居住证的优先,其次是一方有居住证的
(3)无积分无居住证的父母双方均交纳社保优先;
(4)无积分无居住证的社保缴纳的时间长的优先;
(5)无积分无居住证的当地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三、日程安排
1.6月12日招生办法张贴公示(包括学校微信公众号公示);
2.7月5日8:00—16:00,符合尚德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请家长携带相关材料(见附件)和孩子一起到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填写入学基本情况表等。
3.录取通知:7月11日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宁波市江北区尚德学校
2020年6月
附件:报名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外来务工人员积分申领材料
2.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双方由派出所提供的居住证明(电脑系统打印)。
3.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
4.社保交纳证明原件。
5.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6.免疫接种卡原件、复印件。
温馨提示:
1、我校新生招收材料审核上交、表格填写、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校园现场办理,不存在校外他人代办等现象,提醒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2、现场材料审核请家长按照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门卫手机扫码、测体温、戴口罩等。